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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延安的散文/【北京】红 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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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6.21

  我向来认为文学是有地域性的。尤其是对于用白话写作的现当代文学,这一观点更加明显。古文差之,好象那时的写作者都用公共语言,即官场语言。那样做的好处是可以使作品在主流社会传播,也可以让旁人好比较,论高低。关于地域文学,我过去有过几次论述,总的意思是大凡有重大成就的作家,往往其作品都充满着浓郁的地域性。譬如鲁迅、老舍、沈从文、赵树理、孙犁、汪曾祺以及铁凝、贾平凹、陈忠实、陈建功等。一个作家,如果你没机会创造出经典人物,也没有鲜明的地域特色,那你的作品肯定不会有大的影响,更谈不上进入文学史。


  这些年文学界很少提及地域流派了。因为有地域性特征的作家已经很少。试想,当代的作家谁能代表山药蛋派,谁能代表荷花淀派,谁能代表京派,谁能代表海派?没有,真没有。因此,当代作家不论是谁,很难真的被社会所公认。散文界也是如此,有个别的作家在某一个地域有突出的影响,譬如王宗仁写青藏高原,周同宾写河南南阳,刘亮程写新疆,最终因为没有形成流派,没有形成地域作家群,而显得有些遗憾。当然,我说的也不是绝对的,五十年代的刘白羽、秦牧、杨朔,他们也没有鲜明的地域性,可他们也功成名就。不过,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自杨朔之后,中国有无数的作家在沿袭他的写作路数,以至到今天,仍然有着广泛的影响。假如不是如此,杨朔能有这么大的名声吗?无独有偶,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由于余秋雨的散文出现,带动了一大批人随之效仿,至今仍很有市场。


  其实,杨朔式的式微和余秋雨式的兴盛在一个作家身上有着集中的体现。这个人就是刚刚去世的史铁生。史铁生最早以小说成名,后以散文《我与地坛》奠定了其在中国当代文学的地位。也正是由于这篇《我与地坛》,成了史铁生文学创作的分水岭。在1月4日的史铁生的追思会上,他的昔日插友说,他们对铁生的认识或交往以他的散文名篇《我与地坛》为界点。之前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奶奶的星星》、《秋天的怀念》等小说和散文,他们很爱读,那里有他们共同的生活记忆。而从《我与地坛》后他们就不爱读,甚至跟铁生在心理上产生了隔膜。我以为,从《我与地坛》发表后,史铁生的写作已经从对生活的叙述转变为对生活和生命的追问。就是说,后来的史铁生已经不仅仅是朋友们中的作家了,而是作家中的思想家和哲学家。2002年8月27日,北师大教授刘锡庆在《文艺报》曾撰文,说史铁生因为散文《我与地坛》的发表,“他已经攀上了当代散文的颠峰”。为此,我发表了不同意见,以《当代散文的颠峰标准是什么》为题与之商榷。我的总体看法是,一个名家创作了名篇是可喜的,但名篇并不是没有瑕疵。水无定流,文无定式,与其说《我与地坛》登上了文学的高峰,倒不如说是史铁生文学高度和人生高度的由此开始。《我与地坛》创作于1989年5月27日,修改于1990年,这一时间节点,不仅是我们国家政治、经济关系的转折,也是文化关系的转折,其深层的意义必然会带来文学创作关系的转变。说的直接点,就是我们的创作从此由感性逐渐向理性过度,人们不仅要发现生活,更要思索生活。包括我们的人生,人生就是生与死。


  然而,经过十几年的散文革命,不论是文化散文还是新散文,随着时间的流逝,也已经出现了越来越式微的端倪。这很像央视的百家讲堂,到今天除了剩了几个明星般的名字,谁还记得他们的学问呢?


  所以,我想到了地域文学,地域散文,以及过去所说的乡土文学。


  史铁生曾经在延安插队,他早期的作品有很多是写插队生活的。延安还有几个插队的知青作家,路遥、叶延滨、高红十、梅绍静、陶正,他们构成了一个作家群体。这些作家与解放前的那一代作家虽然都是客居延安,但他们有着本质的不同。知青作家大都以写在延安的生活而成名,而在解放前的延安作家群几乎是不写延安的,即使贺敬之写出的《回延安》也是他离开多年后写就的。


  现在,我们要面对高宝军的《大美陕北》。高宝军是地道的陕北人,供职延安市委,出生和工作都生活在陕北地域,这就注定他的文学土壤一定在陕北,其作品也一定充盈着地域色彩。最近几年,陕北出了一批写散文的作家,如祁玉江、厚夫、史小溪、刘江等,每每看他们的作品,都能读出信天游、小米味儿。在这里,我不好拿高宝军和他们几位做比较,我要说的是,比起前两代作家,这一代本土的陕北作家在散文以至于小说和诗歌上应该有所作为。


  陕北的作家,无疑是乡土作家。中国古代文学,是士大夫文学,现当代有很大程度是乡土文学。鲁迅是,老舍是,赵树理、沈从文更是。早在多年前,著名乡土文学作家刘绍棠关于乡土文学就提出“中国气派,民族风格,地域特色,农村题材”的理论。我以为,农村题材虽然占比重很大,但不能是唯一,也应该包括地域中的城市。乡土,是文学的乡土,是文化的记忆。在国外的华人眼里,整个中国就是他们的乡土,陕西就是周明、阎纲们的乡土,陕北就是高宝军、祁玉江们的乡土。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再来看一个作家的写作,就有着宽阔的视角。


  高宝军把这部散文集命名为“大美陕北”,我想他的视角是很多的,正如书中所辑成的山水篇、民俗篇、人物篇和植物篇。由于有了这些全景式的描写,便构成了一幅色彩缤纷的陕北风情画。对于没有到过陕北的人来说,这本书无疑是了解陕北的一本非常完整的普及读物。譬如,陕北的拉话话、信天游、剪纸、秧歌、掀花花等语言方式、民俗文艺形式的形成,在散文中都能找到答案。


  散文是发现的文体。而发现的主体是我。即我看到的我知道的我理解的。如果你的发现也是别人的发现,这说明大家本事差不多。但如果你的思考是别人从来没有思考过的,那你的散文就成功了一半。如果你思考的能引起无数人跟你共鸣,那你的散文一定是成功的。因为你实现了文学由我到我们的哲学过程。我所以这样说,就是想说明,我看过《大美陕北》后,除了看到自然的美,而感受不到震撼心灵的美。大美,就是要做到形式和内容的统一,最终要达到一定的思想高度。我们有很多的乡土文学写作者,在白描上,大体都做到了原生的朴素美,而恰恰缺少的就是理性的思考。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所以是他前后两个时期的界点,其重要意义也就在这里。再有就是语言。乡土文学的语言有两点显著特点:一是恬静,对景物的描写一定要柔美、干净;二是要闹,对话一定要有趣,符合不同的人物性格。《大美陕北》的语言很有特色就是受古典诗词和民歌的影响,有些文章、段落用的恰到好处,有些则皱皱巴巴,感到非常夹生,文白不分。我觉得,作家营造属于自己的语言风格固然很重要,但千万不可刻意强求,如果过于雕琢依赖,那就容易破绽百出。这样的追求,在一两篇看来或许觉得还很有特色,但读多了就感觉是重复套子了。当下,这样的作者作品有很多,已经开始引起我们的警惕。或许我对如今的乡土散文要求太高,不管作者怎样的感受,我还是坚持我的标准。对高宝军而言,我建议以你自己的生活底子,不必追求一本书怎样写,而是要首先考虑一篇文章怎样写。我所盼望的是你要写出区别于别人的“来自延安的散文”,这个延安一定是你的,而不是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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