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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里听闻有人轻声细语:“一去二三里。”总觉着有七分熟悉,很久不读诗词了,却在恍惚的路上顺口接了下去,如同与老友对话一般,从初见的生疏到相识后的畅所欲言,一切的遗忘和回忆都那么恰到好处,不偏不倚,也不多不少。
美好的东西从来不知道去同其他事物去争,去抢,即使知道这是万物生存的法则。但静守是它们的天性,它们有着最坚韧的弹性,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在空间上,除非拥有它们的人想要彻底地从记忆里按下删除键,否则,只要有一丝触碰的念头,它们就会如逢甘霖迎雨而生。比如童年,比如故乡,再比如我曾喜欢过的你。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
这是北宋哲学家邵雍所作的《山村咏怀》。几行简单的词组,几个简单的数字,一副宁静安然的乡里人家美景图就在一个艺术家的笔下悄然而生。
这大概是小学时期学的课文了。年隔已久,全然不记得当初念这两句诗的想法了,也许是觉得顺口,就像唱儿歌一样,简单的调子配以简单的词,也是在那个简单的年纪,有着简单的心绪罢。我喜欢乡村里的生活,和我喜欢城市浓烟下安静的灯火不一样。阅读城市,就像阅读一位历尽沧桑的中年老者,在他足下流淌的每一条河,都盛载着他半生里积淀下来的情绪,悲欢喜怒皆沉重,聚散离合皆落寞。而阅读乡村山野,就像阅读童年里的自己,每一行都是大自然手写的诗稿,干净而明澈。
在那个草长莺飞的二月天里,我们过着诗一样的生活,一天里只上早上和下午的课,没有周末补课的说法,星期四的最后一节课是全校大扫除,放学比平时早,天气好的日子里,我们沿着大马路一直走。三五成群,六七好友,不分男女,说得上话的都算闺中密友。我们自己做风筝,用长有穗的野草杆子,截去笨重的头,只留下有穗的一端,做风筝的纸需薄厚适中,太薄易破,太厚不易起飞,两根草杆交叉于纸面上,用细绳子将四角以及交叉点同纸栓牢,掌握好风向就能起飞。放风筝也是个技术活,做风筝是其一,放不放得飞是其二。绳子是偷拿母亲做针线活的细线,总易断,于是又偷拿姐姐结婚时剩下的红毛线。
那时候东风稍寒,桃花开得缓。成长也不快不慢,还不知道远方究竟有多远。
故乡有个别致的名:桃芷园。与后来所知道的“桃花源”有所不同。没有陶先生笔下的“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但也有“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的时候。春浓时分,故乡的桃花开在青山绵延里。于炊烟人家处,立石桥两侧旁,随小路转角去,坐危岩悬壁上。与春天的梨相倚,与夏天的蝉等待生命的蜕变,与秋天的枫在不同的时空绽放美丽,与冬天的雪一样皎洁。
那时的我贪恋花姿,也学爱美之人偷折枝。摘取枝头簇拥最多的那一朵,分开花瓣夹在喜欢的书本里,等待时间将它们多余的水分吸干,在很多年以后,十年,二十年,每每打开翻看,皆如同初见的春色。
在这山色苍茫里,我怀念那时喜欢过的所有美好的事物。底下没有河流的石桥,流传许多怪诞故事的山洞,以及那片野草疯长,藤蔓遍布的荒林。那些夏日里,躲过大人的视线去探险的区域,无论是不知名的花,还是未见过的虫鱼鸟兽,我都无比地怀念而敬畏着。大概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害怕的东西越来越多,所以才总是念着那些无所畏惧的老旧时光。
就像文字一样。如今学会了一两行附庸风雅的修辞,就总是容易忘记语言最根本的淳朴之美。倒回去去读那些年岁里写过的,被称之为“日记”和“作文”的句子,才发现那时语言匮乏,不会过多的修饰,吃饭就只记录吃的饭菜为何物,捉迷藏就着重记录是谁在最后被抓了个正着。简单的语言里,仿佛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掺杂进去。纯粹到彻底。
而我一度认为,“流水账”其实往往是作者生活和情感最真实的一面,不需要迎合别人所打的分数高低,也不需要揣测旁人读来会有什么疑虑,抑或不屑。最真实的,也总是不容易被复制而去的。
而这些真实的,美好的东西,都功归于我所偏爱的故乡。它把《山村咏怀》里的炊烟缭绕,亭台小阁,春来桃花冬来雪,都真实地给了我。而不是单纯地让我摇头晃耳念诗,却对着冰冷的钢铁森林展开虚无的想象。
这一篇偶然捏来的二三里山野清风,明月浩荡,也许都将作最后一纸念想,再次忆起,却不知该从何处去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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