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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住校生涯算起来恰好十年,用十年寒窗来形容不知是否确切,从初中二年级开始到大学毕业正是我住校的十年。
所谓住校,就是有别于一天三顿饭在家吃晚上在家住的同学,我在初中二年级即跟着做老师的父亲到了同乡但不同村的一个偏僻地方,我也被人称为“老师家的孩儿”,平时由我父亲做饭,到了暑假我要考初三(这个叫沟王村学校的初中停办了,全公社的初中都集主到公社的一所中学,但由于超出五年义务教育,得通过考试才能上),因我父亲回家,我一个人得自己做饭吃,原来吃捞面条倒是挺方便,因为面条是从家带的干面条,只需再放些新鲜的红薯叶,再在校园掐几个川椒叶加上大蒜在蒜臼里捣成泥,再加上盐和小磨油。一顿“丰盛”的中午饭(正餐)便大功告成了,一早一晚,我就馏(把馍上蓖,利用气蒸气蒸热)上几片馍,做一碗面汤,再生拌一点白萝卜丝就对付过去了。作为正餐,面条吃多了也想着变下花样。一天中午我想做米饭吃,我搲了一碗米,水搞得太少,结果没做熟饭,米粒外面一层熟了,但心部是白生生的。还有一次烙饼,因为天阴柴也湿,弄得一屋子烟,眼睛被熏得睁不开,我忙上忙下,结果弄得皮焦里生,没吃成。那时没电饼铛,烙饼得烧柴,不好掌握啊!
初二住校发生了一起大事,就是一天晚上,学校的一个民办教师结婚,我父亲和所有的老师都去参加婚宴,独留我一人看护学校,当我走到后院查看安全时,突然听到有人大喊:抓小偷啦!我急忙走到前院,看到我刚刚锁好的住室门被打开,防护等级极差的铁皮锁被人撬开。我看到一个黑影抱着一大堆东西快速窜向西边的大路,还一边跑一边扔着东西,原来大喊捉贼的人是本大队的民兵排兵,他还大叫:今天老子没带枪,否则老子一枪崩了你。那小偷也是颇有经验,他一下只扔一床被,实在追得紧才全扔掉。更让我惊魂未定的是过了半小时,都以为平安无事后,那小偷又一次来到我住室外,当我和民兵排长正说话时,感觉到门外有人。我就问:谁?那小偷一直狂奔向西,再一次消失在西边的大路上。小偷杀回马枪这一招,让我惊慌不已,当晚久久难以入眠。
后来我如愿以高分考上乡里的唯一初中,我又一次成了住校生,饭倒不用自己做了,但那个大通铺确实锻炼人,那时没有床,每人拿一个用麦秸秆做的垫子,铺在靠宿舍前后墙的地方,中间留下过人通道。门口放一尿桶,每天由两个值日生负责倒尿桶。这一年住校生活是所有住校生涯中最快乐的一年,那时的校长也很负责任,总是在放假时告诉我们回家要增加营养,让家里做些好吃的,这样上学更有劲,脑子转得快,有过正月十五只放半天假,就是让回家吃点好的放松一下。
那时每班还有一些试验田,可以种菜,我记得最清晰的就是每班都种了一大片苋菜,掐苋菜叶拿到大灶上加工好,每人只需交5分钱加工费就可以吃一份香喷喷的苋菜了。
当时我们学校旁边有一个水库,水库里还有附近农民废弃的一条木船,夏季的晚上我们毕业班的几个同学学习累了,我们就去划船,当时也不知害怕,船还有些漏水,在我脑海里最清晰的一个画面就是一个月光如水的晚上,河水一碧如洗,四周静寂,一切都显得美极了。我们几个一边划船,一边向外舀水,玩得开心极了。就这样又一年住校生活,我顺利升入县重点高中。
高中生活单调又紧张,住校时,已经可以吃上白面馍了,但吃的菜很少,我一月可以吃六十斤小麦面。那时交粮倒是很省事,只需把小麦交乡粮管所,称重后给开一个证明,拿证明再交学校食堂即可。
不知为什么,学校对男生住宿不管不问,而学校对于女生却是爱护有加,专门有一女生小院,学校居然还派一个女老师负责日常管理,男生自然是禁入的。男生则住在一个苏联式老木楼里,据说这一木楼现在还在。学校本来有床,可舍不得让我们用,也没人来管。害得我们每学期抢一次床,开学去早了,能抢一个,来晚了则望床兴叹。后来我们发现其实还有一个一直上锁的寝室里有满满一屋子床,我们就砸开门,没床的同学们空前团结,相互帮着抬床,当时我们有着打土豪分田地的自豪感,但很快就被告发,说我们偷床,想想也可笑,我们又没抬回家里用,怎么就算偷?学校还挨个调查事情的来龙去脉,虽说没处理我们,但我们却对学校管理死了心,我们在宿舍外的水泥地睡过,过着“天当被地当床”的潇洒生活,只是半夜天降大雨时,我们互相大声叫醒对方,然后卷上铺盖,落荒而逃。
我们还一度没地儿住,就只好“占领”学校新盖好还没使用的实验楼,一个三间大房,中间放一新的木制乒乓球案,这个标准案子比外面的水泥案好用多了,我之所以至今喜欢今打乒乓球就是那时练出来的。下了晚自习,我们一帮子五六个先练一阵子乒乓球,每人需先“挂档”才能打上六个球,所谓“挂档”就是你和擂主交手时,必须先赢下第一球,否则等下一轮才有机会再摸球拍。幸福的日子一直持续好几个月,直到实验楼启用了,我才又流浪到学校附近的县化肥厂。这个时候应该不叫住校吧,都住校外了。我一个叫小聂的同学整日神神道道地,可以在教室坐上整整一夜,似乎在练什么功,但他有一亲戚在化肥厂上班,有一宿舍可供我俩使用。我一想到有专用房间就很激动,我终于可以结束流浪了,但我还是高兴得太早了。去住才知道,化肥厂当时生意好,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停地生产,夜间机器一直轰轰响,害得我很晚才入睡。后到了高二下学期,才真正结束流浪,学校才保证每人一张床。
但这时,我又对吃饭不满意了。首先是食堂用蒸过馍的热水烧稀饭,因为这样省事也省煤和柴,但蒸馍用过的水因长时间加热,水中亚硝酸盐含量偏高,水已发黄,被农民称为“蒸汤水”,常用此水,人嘴上起泡脸上起小粉刺,总之容易上火生热。我和一个同学就想着在宿舍做饭,现在想来这样做不道德,烟熏火燎,油烟呛人,还易引起火灾。
我从家里拿来了煤油和煤油炉子,再买一些青菜鸡蛋和挂面,开始奏起了柴米油盐交响曲,暮春时的起身老菠菜很便宜,一块钱买了三十斤,一直吃到满嘴发涩,菠菜都蔫了黄了也没吃完。我们大约做了两个月饭,被人打小报告给班主任,幸亏我俩人缘好,有人给我俩通风报信,我赶紧把炉子等藏到墙角,很快班主任驾到,他闻到一股刺鼻的煤油味,我就解释说:我俩以前确实做过饭,现考虑到对大家身体不利也影响大家休息,所以不再做了,炉子也拿回去了。班主任半信半疑,又察看四周无果才起身告辞,我和同伴小王吓得出了一身冷汗。
到了高三就不再做饭了,特别到了最后一学期,学业重常到外面吃一碗二毛五的炝锅面,临毕业时涨到三毛。黄亮亮香喷喷的油条也由五毛一斤涨到六毛一斤。那时,我能一顿吃一斤油条,吃半斤就不太饱,得喝两碗免费面汤才能灌饱肚子,若吃炝锅面也得两碗六毛钱。一天最多只在外吃一顿解解馋,也算增加一点营养了。
以后上了大学,到了重庆,生活好多了。重庆人特别会吃,我也很快适应了麻辣味。我的体重也有五十公斤,涨到六十公斤,那时重庆的夏天很热,时间也长,但寝室没有电扇,更不要说空调,热也得忍着,但大家都一样。
我的寝室放四张高低床和一张大书桌,住七个人,来自全国各地的室友,共处一室四年整,只换过一个室友,还是一个班的。一同背书包上课和自习,一共出去玩耍,一共谈心,一起踏着青春走向成熟。
这就是我的住校生涯,十年一晃而过,唯有记忆永在!
就在我以为完稿的那一天晚上,我又一次回到曾有的梦境:床不见了,我就焦虑地四处寻找,还嘟囔着:谁偷了我的床?还我的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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