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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
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造成的,而且这种
缺陷很难弥补。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
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
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牛总是有点落后的象征的意思,一副
安贫知命的样子,这大概是由于过分提倡“老黄牛”
精神引起的生理反感。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
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至于毛
驴,顶多是个黑色幽默派的小丑,难当大用。它们的
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
生命对强者的屈服,所以我不喜欢。它们不是作为人
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有时候,看
到小孩子鞭打牛,高大的骆驼在妇人面前下跪,发情
的毛驴被缚在车套里龇牙大鸣,我心里便产生一种
悲哀和怜悯。
那卧在盐车之下哀哀嘶鸣的骏马和诗人臧克家
笔下的“老马”,不也是可悲的吗?但是不同。那可悲
里含有一种不公,这一层含义在别的畜生中是没有
的。在南方,我也见到过矮小的马,样子有些滑稽,但
那不是它的过错。既然橘树有自己的土壤,马当然有
它的故乡,自古好马生塞北,在伊犁,在巩乃斯大草
原,马作为茫茫天地之间的一种尤物,便呈现了它的
全部魅力。
那是1970 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第
一次触摸到了冷酷、丑恶、冰凉的生活实体,不正常
的政治气候像潮闷险恶的黑云一样压在头顶上,使
人压抑到不能忍受的地步。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并不
能打击我对生活的热爱,精神上的压抑却有可能摧
毁我的信念。
终于,有一天夜晚,我和一个外号叫“蓝毛”的长
着古希腊人脸型的上士一起爬起来,偷偷摸进马棚,
跨上两匹喉咙里滚动着咴咴低鸣的骏马,在冬夜旷
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
天低云暗,雪地一片模糊,但是马不会跑进巩乃
斯河里去。雪原右侧是巩乃斯河,形成了沿河的一道
陡直的不规则的土壁;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
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跑,喷着鼻息,四蹄发出嚓嚓的
有节奏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狂奔起来。随着马的奔
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
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唿哨乱
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
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我们高兴得大笑,
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
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那两匹可爱的光背马,这时已在近处缓缓停住,
低垂着脖颈,一副歉疚的想说“对不起”的神态,它们
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
异,弄不懂我们这两个究竟是怎么了。我拍拍马的脖
颈,抚摸一会儿它的鼻梁和嘴唇,它会意了,抖抖鬃
毛像抖掉疑虑,跟着我们慢慢走回去。一路上,我们
谈着马,闻着身后热烘烘的马汗味和四围里新鲜刺
鼻的气息,觉得好像不是走在冬夜的雪原上。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
动物所能有的。在巩乃斯后来的那些日子里,观察马
渐渐成了我的一种艺术享受。
我喜欢看一群马,那是一个马的家族在夏牧场
上游移,散乱而有秩序,首领就是那里面一眼就望得
出的种公马,它是马群的灵魂。作为这群马的首领当
之无愧,因为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
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
地的长鬃,有的浓黑,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
烧着火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
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般的尊
严。
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
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群,通过追逐、
撕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为了保证
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也不能
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凭血缘关系接班。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
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
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相互
警惕,唯恐失一言而遭灭顶之灾,心灵寂寞。只有一
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
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
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驰的诗
韵,辽阔草原的油画,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
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
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
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
纵马狂奔,东倒西歪地俯身鞭打猛犬,使我蓦然感受
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
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
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
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在屋子里
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
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
莺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
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
慨。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
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
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
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短暂暴雨的吆打
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
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
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
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
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的在这原野上汇聚,
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
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场面!争先恐后,前呼后
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
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忙乱得像
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
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
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裹挟,他大喊大叫,却毫无
声响,他的喊声像一块小石片扔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的鼓点,悲怆苍劲的
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画出一条条不
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
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
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也看不见
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
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
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
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
子里,相信,它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
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欺凌,并不懦弱,我说
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
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
的庄园里说托尔斯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
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而且坚信“这匹马能
思考并且是有感情的”。它们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
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
地方。
过去我只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
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瞧瞧我们巩乃
斯的良种马吧,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
的英气勃勃的后裔,日出而撒欢,日落而哀鸣。它们
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
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
不会被世界淘汰。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
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
是马不会被什么新玩意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挽用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
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
稀少;而马,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
了它,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
值得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从秦始皇的兵
马俑、铜车马到唐太宗的六骏,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
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
朱德总司令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
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连着。这也难怪,骏马
与武士与英雄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彼此作用
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
咤风云的壮美形象?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
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
的神韵和遗风。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
十分爱马的民族。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传统都
像黄河之水似的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
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
精神”,就在巩乃斯的良种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
房星是本星;
向前敲瘦骨,
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
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了吧。
选自《西部散文家》2009年第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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