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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景娅的散文/【重庆】吴景娅

点击率:4129
发布时间:2016.06.28

  吴景娅,中国作协会员,中国西部散文学会副主席。重庆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散文创委会主任。新女报传媒副总编兼《健康人报》总编。重庆市女性专家团成员。曾出版过散文集《镜中》、《与谁共赴结局》、《美人铺天盖地》,长篇小说《男根山》等,有二十多篇散文被全国有影响的散文选本选用。获得过重庆首届散文大奖、重庆市艺术奖(杂文随笔类)优秀奖、中国西部三十年散文奖、第四届全国冰心散文奖。

  芙蓉之下,江之上

  一

  渝东南的武隆,薄刀岭下江口镇。芙蓉江走到这里,正走向自己的某种完结。然后像托付终身一般把自己托付给了乌江。

  托付,是所有江河们的宿命——万川归海。海洋就像望眼欲穿的老母,在翘首以盼各路浪子的回家。只是不知接下来,海洋又将把自己托付予谁?她如此浩荡、古老而青春、善良或恶。

  每一次的托付未必都是心甘情愿的,或许有挣扎,甚至是一次变革,水与水之间,浪与浪之间,多少有点你死我活吧。比如芙蓉江,它走到了江口,逼近与乌江的交汇处,水流的姿态宛如狂草,刷刷几笔,天地都听到了挥毫的声响。但圆不成圆,也不像什么文字,不过一派天书。或者,水流更像是被擒住的龙蛇,拼命地甩尾,“叭叭”之声,如皮鞭飞舞,让河床曲折,却到底是徒劳;而水的色泽却由碧绿得接近蓝、接近烈性的酒、接近一个哲学大师深邃的思想,渐渐地开始变薄、变灰,变得有些风轻云淡般的恍惚。终于,芙蓉江抛弃了自己固有的Logo,几乎是以谦卑、奉迎的姿态融入了乌江。

  这算是它的悲哀还是智慧呢?

  万川归一,如九九归一,视为生死,视为轮回,谁又能阻挡这样的自然法则?尤其是隐秘于西南崇山峻岭间的河流,更给人这样的宿命感,常让我联想到俄罗斯“白银时代”女诗人茨维塔耶娃的诗句:“像这样细细地听/如河口/凝神倾听自己的源头/……就这样,与爱情相恋/就这样,坠入深渊。”

  世上没有什么比江河与诗歌更神秘、更纯粹到极致的东西了,所以它们如此相似。当我读到著名的乌江不过是发源于贵州咸宁县一个不知名的香炉山花鱼洞时,竟会为这一大堆乡土气浓郁的地名动容,并且,这种感动随着对地图上乌江水系分布线条的抚摸而愈发加重。这些线条呈羽状向前推进,小心翼翼却相当固执。乌江流域便像鸟羽般在大地上柔弱不堪地颤动着。它能遭遇什么好光景、好前程呢?无非是高原、大山、发育成熟的喀斯特地貌制造出的陡峭绝壁、深谷、巨大的地势落差和地貌的强切割;无非是流急、滩多、惊涛拍岸的处处天险。乌江,这条南中国最神秘又最英勇的水系啊,它的每一步前行,就像灵感掉进苦难的女诗人茨维塔耶娃大脑里所迸溅出的诗句,一行行,电光石火。更像一种鞭打,似乎下手愈重,愈石破天惊。最后才呈现出造物主的公平:最绝望的境地,总有比绝望更弹性的温柔来收留。犹如坠入深渊的爱情,必将永恒。

  所以,除了芙蓉江,渝东南的许多藏匿于大山深处的大河小溪、涓涓细流都会寻寻觅觅、峰回路转地赶到乌江边,把自己清白的一生倾情托付,像臣民或孤儿,更像患单相思的恋人。从这种角度去看芙蓉江,就像在一棵大树上找到一截枝丫的作用,在一支队伍里找到一个哨兵的位置,在宇宙万事万物中找到一种渺小理所当然的欢欣。也就找到了江口的意义——它是终结地。但,也在重新诞生。

  二

  据说,芙蓉江当初的得名便是因江口镇沿岸多植芙蓉树,也就是民间俗称的木芙蓉。其实它还有个更烂贱的名字:“臭油桐”。这真有点教人哭笑不得,所谓的臭与芙蓉的品象可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哩。民间的幽默总是出其不意。然而名称的贵贱,都无损于这种草根性的植物自在的浓郁之美。它的确命贱,求生能力极强——“清明前后,折上三五枝条,插入泥土即活。不出二三年,就二三丈高,蔚然成林”。而一旦成林,这命贱的花便有了华丽转身,姹紫嫣红的盛大气势远远超过了妖冶、世俗的桃花。

  芙蓉树很适合隔着水看。倘若秋九月,你站在江口两水交汇处,透过烟雨朦胧去看彼岸的芙蓉树,便可见它们散落于青砖白墙的民舍间,影影绰绰,倒也有呼之欲出的立体效果。花还未至盛期,或红或粉刚挤满花苞、爬上枝头,挺立的模样像青春女子的乳房。照在水面上,那红或粉的星星点点,却惊乍乍的,令人有些胡思乱想,譬如,去想象洛水女神在另一种时空里翩若惊鸿。因为洛神与芙蓉树竟有相同的习性,喜欢临水而居。

  当然,芙蓉树绝非天生丽质。立水滨,也无亭亭之姿。它永远带着教人怜爱的寻常女儿的风情——花开,影弄波光;花谢,红拂水面。生死都得到了水的关照,所以又被称作“照水芙蓉”。此物还有一绝,晨晓,花朵的色彩还不过是睡眼迷糊的淡红、淡粉。一过正午,便振作起精神来,红愈红,粉愈粉,容颜大变。于是又得一绰号,叫“弄色芙蓉”。

  我去江口,一次是初春,一次是深秋,这里的芙蓉并未给我多少视觉印象。倒是镇最高处的一棵树冠煌煌的大树像画龙点睛之笔在脑海里挥之不去。隔得远,看不出它是大榕树还是重庆常见的黄葛树?只是大得可怕,顶天立地的,像西方古代传说中的通天塔。

  而芙蓉江边的芙蓉更像是种植在对历史的揣想甚至虚构之中:那树并不在岸上,花也不在枝头,早与江水融为一体,改变了其水质、光泽和气息,尤其是水的性别——芙蓉江旧时曾叫盘古河,自然让人联想起一些蛮荒野性的男性元素。而以芙蓉命名,水便像被雌化了一般,收拾起粗犷和激越而丝缎般地温柔起来,即使有波浪的追逐和漩涡的回荡,也不过如一朵朵芙蓉花次第而开。芙蓉江,从头至尾属于了女人——少女般的纯洁、母亲般的沉静、祖母般的高贵。仿佛,在叙述一个女人的人生,时而天真浪漫,时而静水深流,时而悲切,时而情不自禁。

  可以这样说,从来没有一条河流像芙蓉江让你产生这么多幻觉,尤其是它总在水、植物与女人三者间不断地变化与互动,让你极容易把它们彼此的身份搞混淆。

  或许,五代十国时期的后蜀之主孟昶也是分不清楚这三者区别的,否则他就不会把芙蓉当作国色天香的牡丹去铺天盖地种植。这个男人对花草的驾驭能力远胜于对江山的掌控。一时兴起,便携着宠妃花蕊夫人的手,像寻常小户人家的夫妻那样去看那一片片灿若云霞的芙蓉花开。何为倾国?何为倾城?当成都的每一溪边、河畔都摇曳着芙蓉的身影,被称作了“蓉城”,甚至整个后蜀都沦陷于芙蓉明艳的色彩中无以自拔时,这种花朵的意义便被夸大到极致:不但在代言草根的高贵,更在彰显一个君王爱的力量——哪怕这种爱很可能浅薄、微不足道的……

  所以,当时空拉回到千年后的如今,有船在芙蓉江上行进,突突发出冒昧的声响,惊动那迎面而来深不可测的蓝水时,我倒更容易把它与花蕊夫人作类比,而不是什么洛水女神。

  我在想象这样的场景——集美艳、才情于一身的花蕊夫人,这个来自西蜀青城风华绝代的女诗人,从满城芙蓉的“天府之国”被押向北方的汴梁,是怎样柔肠寸断地听了一路的杜宇哭啼:“行不得也,哥哥。”

  她也知道行不得。但描眉与写诗的纤手,怎能阻挡命运?只剩得丈夫莫名而死,婆母绝食而亡,她一身素缟站在宋太祖的面前,瘦弱与哀愁让容颜愈发动人。竟也不卑不亢,从容挥毫写下了那首千古绝唱:君王城上竖降旗,妾在深宫哪得知;十四万人齐解甲,更无一个是男儿。

  无疑,这个女人选择了在大宋的后宫中苟且偷生。即使她真的无比思念先夫孟昶,还画了他的像冒充送子仙人朝拜夕叩,她仍是爱偷生、爱自己,胜过爱一切虚妄中的男人和名节。她的结局自然不堪,仍成为宋氏兄弟权利斗争的牺牲品,被太祖之弟赵光义借打猎之机一箭穿心,死得不明不白,空使后世的文人骚客唏嘘: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

  但细琢磨,自古以来文人骚客对她的哀叹未必准确——

  她是个贪生的女子不假。对生命热烈的爱在她许多的诗歌里都有所表达。读一读这样的诗吧:三月樱桃乍熟时,内人相引看红枝。回头索取黄金弹,绕树藏身打雀儿。这样一个对生活点点滴滴懂得品尝、如饮甘露的女人,怎肯轻易就熄灭自己蓬勃的生命焰光?尤其是为一些所谓的名节——男权社会强加给女人的意志之时,自绝,未必值。

  我总觉得花蕊夫人这样的女人贪生并不意味着怕死,死也未必是千古唯一艰难的事。而选择活,哪怕是偷生,则更考验着她身心的承受力,如一只弯弓被上帝之手拉到了极限。她不过是在蔑视为别人代过的死亡,正如她早从内心极度蔑视那些“竖降旗”、“解甲”、不是男儿的为君为夫者。这样的男人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无法保护,又凭什么去要求女人为其守名节而殉葬呢?花蕊夫人把自己的身体从孟昶之床转移到宋太祖之床,仅仅是因“不得已”而为之么?有多少人能真正听到她鼻子里发出的“哼哼”冷笑声呢?也就只剩下身体这唯一的武器了,她以对它的践踏来反抗男权或命运。为玉碎、为瓦全又如何?皆不重要了,她要的不过是自主的、本能的选择而已。

  花蕊夫人这般的女人在现实中是惨烈而悲怆的,却成全了文学;就像芙蓉花开,嗅之,谈不上芬芳,或许真有些怪怪的臭味,却成全了艺术——画卷中的芙蓉花,总是舒展明艳,像丽而不妖的女子,自有自己的坚清。

  而芙蓉江又在成全什么呢?这表里如此统一,内涵如此丰盛浩荡的河流,它会成全什么呢?

  三

  烟雨三月,江口雾重。雾像是陈年的雾,古老的雾,来自明清,或来自更久远的唐朝。雾让江口变得有点像偌大的、出没着大侠与骚客的江湖,弥漫着身不由己的感伤。

  雾中唯一的焦点是一叶绛红色的扁舟,由远而近,也像是从深不可测的古代划过来的,或许刚路过了元代马致远的“小桥、流水、人家”。你可以想象它怯怯的桨声,曾惊飞了老树枯藤上的昏鸦,勾起天涯断肠人的愁绪。可惜,近了,近了,才发觉不过是工业时代制造出的铁皮船。但既使这样,也没能彻底破坏江口的古意。

  我一直觉得云雾中的芙蓉江才是真正的芙蓉江,如《诗经》里的赋、比、兴。没有它们的装饰,出产于公元前的中国古诗歌们将会是一堆多么直白的俚语。

  是的,云雾烟雨,这些似人间又非人间的东西,这些看得见却摸不着的东西,它们伴随着芙蓉江35公里长的河道流逸,在气魄宏大的U型峡谷间升腾或消散。它们像是在掩盖着真相,却更撩拨起你解读的欲望。我终于懂得了人们为何喜欢用长河、浩如烟海去比喻历史了,或许就是因为历史也如同女人一般,与水有缘——它姿态百变,风情万端,盛在蜿蜒绵长的河床,便为江河。盛在广阔无垠的空间,便为海洋。历史往往会被许多外因篡改。要接近真相,很难。尤其是我们进入历史长河时很容易被久远的文字所暗示和催眠,不由自主地被美丽的幻境呼唤去……

  我承认,在芙蓉江上飘荡,是很难拒绝如梦如幻世界的诱惑——

  怎么形容呢?水动,人移,景换。有些美丽像阳光一样,一泻而下,惊艳,毫无保留;有些美丽像泉水,从地下慢慢渗出来,潺潺作响,却偷袭了你的灵魂;还有一种如这云雾烟雨,劈头盖脑淹没了你,你明知它们比酒更醉人,偏向雾中去。

  比如,船行驶到某处,见到江两岸的岩崖刀劈斧削一般,如两个巨人般的武士傲然站立、对峙,随时都像要拔出利剑来刺穿对方的胸膛。让你想到了电影《指环王》里对虚拟的中土世界河流的展示:

  比如,看到那些峰与峰之间突然的空缺,像旋律间的休止符,知道那便是被称为涧的地方。它突然凹进去,幽深,有热带或亚热带的植物的聚集,细细的一丝水流从悬崖上不慌不忙地往下流。不能称它作瀑布,也不能用老土的“白练”来形容,它更像是坐在天上的大姑娘有一搭无一搭扔下来的花朵,茉莉之类的,因为你在空气中分明嗅到了幽然的清香。

  芙蓉江就这样曲曲折折走到了自己的最后——江口,如托付终身一般地把自己托付给乌江。

  江口雾重。即使秋九月,只要雨起,雾便会卷土重来。雾倘若再狠狠心,别说芙蓉花了,所有的山影屋舍皆可在顷刻间见不着的,像是上帝突然脾气发作了,“哗啦”一声,用大胳膊拂去了桌子上的所有家什……

  雾在江口象征着什么呢?会不会像一个尽责尽职的使者,在不同的时空间汗流浃背地穿行呢?

  嗨,该说说那座衣冠冢了。因为它,江口镇这样山高皇帝远的穷乡僻壤便与当时的锦绣长安扯上了某种关系;而草根般的芙蓉和养在深闺人不识的芙蓉江,又仿佛与身处历史巅峰那个叫武则天的女人有了纠葛。

  那座衣冠冢在江口镇乌江对岸的令旗山下。一抬眼,便可目送芙蓉江以谦卑、奉迎的姿态融入乌江,而乌江又马不停蹄一扭头向北而去。

  衣冠冢现不过是直径三十余米的黄土丘,上植芭蕉与竹。阔大或纤瘦的叶拥挤在一起,因老成的碧色,总给人一种冷嗖嗖的寒意。假如有风雨袭来,狂敲猛打,这些阴冷色调的植物便飘也无定,摇也无助,其凄清景象,一如它老无所依、最后被迫自缢的主人。

  读唐史的人谁能够把目光掠过长孙无忌的名字呢?他那么了得:一代国舅,一代宰相——唐太宗李世民的内兄、文德皇后的哥哥,“玄武门之变”中最重要的推手与实施者,让李世民成为帝王的首功之臣。先在贞观之治中举足轻重,后又受托辅佐高宗。

  他对中国还有一项重大的贡献:领导了律法礼法的修订,产生了著名的唐律疏议,这便是被后世称赞的“西有罗马法,东有唐律”的中国第一部像模像样的大法。唐以后的朝代都以这部《唐律》作为自己法律修订的模板与蓝本。可以说初唐的历史,怎么去书写长孙无忌都不为过。

  我曾细细端详过长孙无忌的画像。据说它来自初唐太宗立凌烟阁标榜开国元勋们时,令画师所绘。无忌自然是第一人。这倒让画师犯难了:原来叱咤风云的第一臣既无玉树临风的潇洒,也无目光犀利的霸气,不过是个“面团团”——每一根线条都柔若无骨,罗嗦的宽袍大袖像涓涓细流从他身体上顺势而下,毫无激荡。再加上面容温和,有淡淡的微笑藏在一堆黑髯之中,更像是个与世无争的居家老人家。

  我怀疑他骨子里是真想做一个与世无争的散淡之人。他虽身居高位,倒不像许多外戚利欲熏心,飞扬跋扈,依恃姐妹的“椒房之宠”肆无忌惮地攫取权力。他曾多次向太宗请辞宰相之职,并说盈满即亏始。

  无忌似乎一直对自己的命运走向充满着深深忧患。这未见得是来自他的智慧,而是长期身处权力斗争的风口浪尖,深知朝廷的险恶。他试图自保,所以低调、谨慎、小心翼翼、如履薄冰。他的幸福指数并不高啊,毕竟伴君如伴虎,即使君不是自己的妹夫便是外侄,都是亲人。但,对一群早被权力异化的人们来说,“亲人”往往是可怕而血腥的称呼。

  他果然没逃过宿命——因反对高宗立武则天为后,被武氏派的许敬宗诬陷谋反。高宗听信,把自己的亲舅舅兼老师削爵,流放至当时的黔州(今重庆彭水一带)。那时无忌已是六十好几的年龄,在唐代算是老迈之人了。一个动不动便要作弄老人的朝代,纵以物质丰富、国力强大被称作了盛唐。但人文环境依旧令人胆颤心惊。

  至此,长孙无忌的命运真让人揪心。从锦绣长安到蛮荒黔州,漫漫长路,可谓从天堂一路滚落下来。黔州一带,现在进去,乘坐现代化的汽车或火车至武隆,仰着头去望一座座巍峨的大山,望不到尽头的大山,也会被这些来自上天的庞然大物吓出一身身汗的,何况对于古代的那个老无所依、性命朝夕不保的流放者。可以想象他曾茂盛的飘飘黑髯恐怕已一夜成雪,戴着枷锁的双手愈发浮肿。他一步一趔趄,老眼昏花地望望前程,依旧是云遮雾罩的大山,他从来都无法想象的大山,令他伤心欲绝的大山。他都不知道自己已衰老的皮囊为何还要留恋这无涯的苦难,一次次地翻山越岭,固执地行走、行走着,尽量推开与死亡的距离。这一点上,他与花蕊夫人有着惊人的相似:屈辱、苦难,生不如死。但,仍选择了挣扎地活着。

  终于,他走到了江口。江口雾重。但山统统地向后退缩,江面如此开阔,水流在这里随心所欲地盘旋,像另一种飞翔。或许,他还见到了闪烁在雾之中的芙蓉花,乍红乍白的,不过像些循规蹈矩的良民躲在该躲的地方,偷偷拿眼满怀同情地看着他这个来自天朝的人罢了。

  走了那么多危途,经历了无数次翻山越岭的长孙无忌,肯定喜欢上江口了。他或许会长长地舒一口气地对自己说,是的,停一停吧。但没想到千万里之外有人比他更心急,要让他停留在这里,并且永远。他被高宗下诏书赐死,自缢。

  赐死,把长孙无忌推至怎么一个尊严的极限啊!我相信,彼时彼刻的他,一个温和却孤傲的长者,是以视死如归的姿态去追逐死亡的。

  有人说,赐死的诏书其实是皇后武则天授意的,高宗早是傀儡。他性格怯弱又身体单薄,总是头痛欲裂,身心都弱不禁风。而命运偏偏安排了一个大象般强壮的女人来到他身边。女人不但才智超群、气势磅礴,更诡计多端,心子比利剑都凶狠。

  但都无关紧要了。

  长孙无忌死在了江口。一代名臣,把自己托付给了这个江岸多植芙蓉的村野。

  虽然后来他得到平反昭雪,外侄孙显宗皇帝让人把他的尸骨迎回长安,送去了太宗的昭陵伴葬。但,这里的人仍辟出了三亩地,像模像样地为一个失势的流放者建了偌大的衣冠冢。当地人喜欢称它为“天子墓”,却明明知道里面所葬的一切与天子毫无关系。曾有人讥讽当地人愚笨:难道连国舅与天子也分不清?当地人不过憨憨一笑,仍一口一声叫那墓为“天子墓”。

  令旗山下的农户多爱在房前屋后种柑桔树。秋天,雨雾来去,万物都像披上了一身灰袍子,准备上路。柑桔金黄的果实,便像它们小心翼翼提着上路的灯笼,一盏一盏,向冬天照去。

  长孙无忌到底托付对了,值了,江口是一个多么厚道而美丽的地方。

  四

  船在芙蓉江上突突向前,浪与漩涡如芙蓉花次第而开,开在蓝幽幽的水之中。有一群唇红齿白的少女在船舱中舞蹈,伸出白生生的胳膊,一转身一扭胯,眼波荡漾,随之也有千万朵的芙蓉花在眼波中次第而开。

  转瞬即逝的便是历史,眼见为实的便是现在,稍作想象的便是未来,芙蓉江一直在吐故纳新。

  身旁有人正兴致勃勃地猜测武隆奇特地貌的由来,竟很肯定地说它是喜马拉雅造山运动的收官之作。我听着,肃然,似乎真感到了来自冥冥之中势不可挡的力量——上天他老人家大笔一挥,山崩地裂。然后定格,武隆“叭”地摆出了一个举世无双的pose。老人家的笔尖不过微微一颤,抖落下来的墨汁便是芙蓉江了。

  芙蓉江担当的哪会是些人类历史的小恩小怨?它是以谦卑与奉迎的姿态把自己合盘托付给了上天,以成全大自然的快意,以及,用亿万数目来计算的似水流年。

  龚滩的尊严

  龚滩古镇,位于渝东南大山群中,与贵州交界,再往前便是沈从文笔下的边城。龚滩也是著名的水码头,已有1700年历史。但据《重庆晨报》的报道,因修彭水电站,龚滩将被拆迁至另处重建,真实的龚滩将永陷水域。

  一

  有个女孩告诉我,好多景物都会被月光晒伤。我想起了龚滩,那样的夜,趸船上的流连:月亮是乱世佳人,星子清亮得令人窒息。河岸陡坡上的吊脚楼安静地蹲在夜色里,迤逦向远,像懂事的兽。船窗外是一河大水,叫乌江的水。船工的熟睡让船歌有着一夜的失传。

  这是已有17OO年的龚滩。棉纸做成的檐灯照着青石板路和一条河街,把它们照成了千年古镇。夏家院子的女人一代代长大又消失,但美丽已经树大根深。后街的名人罗子南已辞世,他的孙子在百里外的重庆闹市区穿街过巷。

  当年,沈从文离开凤凰后,曾多次路过龚滩,像经历一次次的成人仪式。他透过雕花的女儿窗看乌江,乌江竟在他耳朵里毫无声响。他奇怪,揉揉耳朵再聆听,倒被吱呀一声惊吓了。那是窗动的声音,像是深夜惊魂似地醒过来。瘦小少年推窗的动作弄痛了它,窗有了拼命的叫唤。那种声音,在天色墨黑时最是难听。

  那个女孩对我说,好景物都会被月光晒伤。我想象龚滩被月亮晒伤后的模样。假如是一个赝品,月亮会晒伤什么呢?在许多年后,有人提起龚滩,我会万箭钻心。因为龚滩在水底,月亮在天上,隔着一河大水,月光有再大的杀伤力,也无缘动龚滩的一根毫毛。

  许多年后,我们的孙子仍会牵着他们的儿子,兴致勃勃去参观一个伪造的龚滩古镇,看一千多年前的瓦、青石板、女儿窗、雕梁画栋如何从母体身上剥落,滑稽地拼凑到了现代的欲望上。那曾经活得丰娆的细节,悄然干涸:积攒了一千多年能量的灵魂走失后,剩下再多的残砖片瓦、细枝末节,也不过是一个个碎片,绝不是龚滩本身。

  二

  有时不敢深想:我们陷入的假冒、伪造、克隆时代对我们的伤害。我们从不追问被谁暗算了,就像我们曾经轻笑着要人定胜天一样,我们已无耻无畏地克隆了一只羊,并还要克隆人器官,甚至人,以及人的思想、文化。

  上帝贪睡的结果,是让我们肆无忌惮地干着彼此抄袭的勾当:一座建筑复制着另一座建筑的平庸,一个城市模仿另一座城市的声色犬马。从此到彼,地标苍茫,从北纬26度以下的亚热带屋顶望出去,仍是面孔过于相似的众多城市。

  也是一个女孩曾那么诗意地告诉我:她痴想她的床在风尘仆仆的路上,以及那些各领风骚的A城或B城,绝对的迥然不同。但事实上,我们以为路上风情万种的床,愈来愈多地是作为一种睡眠的载体,放在了不同的地名上而已。剥开那些地名的画皮,冷雨敲打上海的平庸和北京的愚蠢竟也如此相似。

  难道我们真没兴致去追问是谁在暗算我们的人生?所谓的品牌生活和超市连锁生存,就像肯德基老爹那张坏笑着的脸,已模式化地撒胡椒面似的撒进了我们已模式化的幸福生活。当年,在面包加牛奶大举进攻我们早餐餐桌时,作家王蒙曾那样强调过我们胃器官的倔强,他说稀饭是坚硬的。我们的胃在追逐稀饭上也是坚定的。王蒙就是靠这种坚硬的稀饭喂养出自己的写作个性,就像沈从文推开龚滩的女儿窗,见到乌江之水在暗山的阴影间碧绿,就会想念翠翠那一类的绿色女子。而当一种个性生活方式和个性地域消失,我们的大师还会在哪里横空出世?

  三

  就这样,在上帝隐身后,大师也开始缺席。网络的盛妆登场,让抄袭和克隆简捷成为几下鼠标的点击。知耻的感觉,有了电脑的掩护,更是微不足道。而赝品就这样与真迹鱼龙混杂,所谓的美女作家便会三五天地就从喧闹的流水线上蹦下来,带着机械重金属的油腻或冰凉:搔首弄姿的pose,惊世骇俗的说辞,字里行间的“脱衣秀”,竟如出一辙,连做爱时的呻吟也仿佛是统考出来的。

  这些雨后春笋般涌现的美女作家啊,却无缘于泥土。所以她们深情款款地摹仿杜拉斯是件很危险的事情。想一想杜拉斯的湄公河,那个独一无二的渡口吧——“在那部利穆新汽车里,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正在看我。”

  那样混乱而暧昧的渡口就是为诞生杜拉斯天造地设的。它在远离我们中国籍美女作家的地方遗世独立。它有它的尊严。它的尊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能摹仿,更不可能克隆。

  四

  龚滩将永陷水域。行吟诗人和歌者的又一座家园湮灭。他们要归去来兮,将何处是来,何处是去?谁是他们的生身母亲。最怕的是,桃花三月,一个像沈从文那样的天才少年路过,他会被一座假冒的龚滩所误——也许,他会搂定那些1700年的零部件,一个曾丰娆身子被毁后所剩的残花败柳,抒情。以为那就是历史。然后,他用他的笔创造一个伪天才——

  如果那样,我情愿真实的龚滩在水底保住清白,成为我们的民间传说,月白风清时,说给有心人听,月光至少能晒伤我们的想象。怕只怕,有一天月亮也不能安全地待在天上,有人会以什么的名义,毁灭,然后造出一个假冒货来替代。

  想想,一片赝品月色会晒伤我们什么?迷糊我们眼的将不是泪,而是一地鸡毛。

  梅花便落满南山

  这是已故先锋派诗人张枣代表作《镜中》的最后一句,简单得像熟睡的孩子,却足以激活我们对南山的一切遐想:梅花像信笺一般飘飞,暗香袭人,让整座山都不堪承受似的,南山更遥远了,或许它永远只是住在中国古诗歌里,成为一种仙风道骨般的意象,可望而不可及。所以,古诗歌里一出南山的字样时,都像是被袅袅云烟包藏着的大境界,在陶渊明一次次悠然的抬头间,闪现。

  对重庆人而言,南山永远在彼岸。隔着一河大水,如隔了文字去想象风景、佳人和春梦,欲辨已忘言。

  我常把去南山当成一种心灵旅行。

  那年六月嗅着一坡又一坡的栀子花香爬山,抵清水溪,一只鸟魅影似地扎过来,以箭矢般的速度。临了,却只是娇媚地叫一声“哎啊”便各自飞去,像另一个世界的亲人来给你打招呼。

  南山拥有许多像清水溪一样漂亮的地名——放牛坪、龙井村、春天岭、泉山林、峡嘴,全都像是些山野亲生的儿童,浑然天成,带着农耕文明最诚挚的敬意。当然,最出名的莫过于黄桷垭。台湾的三毛曾叨叨:黄桷树,黄桷垭,黄桷垭下有人家,生个儿子吃军粮,生个女儿会文章。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这个会文章的女儿曾回过重庆,我面对面采访她,问:不去出生地黄桷垭看看?不啦,她把青灰色的烟屑弹向冰蓝的烟缸,沉重地抬起眼皮。那一瞬,我才知什么叫近乡情怯。犹如人老了照镜子,会被镜中的那个陌生人吓一跳,再黯然神伤的。倒是黄桷垭很念旧,始终对三毛一往情深,保留着她呆得很短暂的故居。她回不回来,她的岁月都放在那里,包括曾经在坡坡坎坎间背过她的邻家姐姐也仍住在古镇上。那姐姐叫陈平安,与三毛陈平的真名似是而非。如果三毛还活着,也是66岁的老人了,恐怕再没有丰沛的头发供她扎两条麻花辫了;而如果当初她真的回来与姐姐相认,俩个女人,从儿童时光直接被射向了中老年,中间几十年的光阴像被谁偷去,恐怕也像极了张枣的一句诗:我们有时也背靠着背,韶华流水。

  黄桷垭的大地名之中还有个几乎快消失的小地名——邮村。第一次听人提起,我便备感它的亲爱。哦,亲爱的邮村,它让我想到了普希金的皇村,流淌着乡村与皇室行宫奇妙嫁接的高贵血液,细枝末节都与你肌肤相亲。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邮政总局就设在这里的文峰塔下。那些捧着金饭碗的人们带着他们眷属也住在这里,故名邮村。邮差,自古便是最令人敬重的职业。在没有电话、手机、网络的过往,信使干的活儿比天使还要多:烽火连三月也罢,生死两茫茫也罢,那比金子还宝贵的家书都是靠他们拼着命来传递的。

  当年的邮村,男人在外奔波,女人在家里静候。那真是些马蹄声慌乱的年代啊,你说女人们怎么就能坐得住、眉眼安稳呢?也包括了他们的女儿们。说是后来国民政府回迁南京,邮村走了一些还都的人。但留下的更多。货币贬值,穷困潦倒,这些人的女儿就坐在黄桷桠的街口卖些衣物什么的。个个模样儿清秀且不说,更有一股凛然之气,谁敢去唐突冒犯?

  一朋友在邮村度过了他的童年、少年、青年时光,当然是解放后,邮村成了一座叫广益中学的教工家属区。

  他提起广益中学,总说是头顶上的学校,罩着邮村,因为它的历史比北大、清华还长久好些年。提起邮村,他更是声情并茂地追忆:那是一个带着西洋气息的世外桃园啊,最有陪都的身世感。一幢一幢的青瓦黄楼,掩映在黄桷与洋槐的婆娑树影里。洋槐开花时,香气会把每个人的魂儿都招出来的。小洋楼一律的两层,外墙是月色般的柠檬黄,门窗皆为赭色。窗分老虎窗和木格窗。木格窗得用小棍支开,有一种犹抱琵琶似的周折。下雨了,他会故意支开窗,看雨水顺小青瓦的屋檐溜下来,成帘,便幻想着有些缥缈的事物会穿帘而至;雨住方晴,他踩着漆成枣红色的杉木楼梯爬上阁楼,不经意间往窗外看,老虎窗外高耸耸的洋槐树上挂了好大一张蜘蛛网,像露天电影的银幕,雨珠还停歇在那里,被清洗得干干净净的阳光照着,闪耀着令人感动的光,仿若永恒。

  那天,他从邮村给山下的姑娘寄了一张明信片,上面就抄了张枣的《镜中》:

  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

  梅花便落了下来

  比如看她游泳到河的另一岸

   比如登上一株松木梯子

   危险的事固然美丽

   不如看她骑马归来

   面颊温暖

   羞惭。低下头,回答着皇帝

   一面镜子永远等候她

   让她坐到镜中常坐的地方

   望着窗外,只要想起一生中后悔的事

   梅花便落满了南山

  只是他把信右下角的年月日写成了1993年9月23日。其实那还只是1981年的初夏。

  多年以来,我无可救药地爱着张枣的这首《镜中》。以至不敢轻意老去。曾经,和那位住邮村的朋友为《镜中》的诸多意象发生过诸多争论,如什么是危险的事?谁是骑马归来的女郎?谁,又是等待着回答的皇帝?我们流连于这镜中一般爱、惆怅与哀愁,因为,它们那么安全,不过是虚拟世界中的蟋蟀响动。

  前年,我在飞机上读报读到了张枣已逝世,是在离南山相当遥远的德国,终年48岁。北岛说:张枣对语言本身有一种近乎病态的敏感,写了不少极端的试验性之作,有的成功有的失败。无论如何,他对汉语现代诗歌有着特殊的贡献。

  我对北岛的病态说并不反感。艺术或文学本身就是拿来给人犯病的,以所谓正常人的得失观是无法真正抵达它们的王国。就像我们清醒时无法靠近爱情。

  我望了望机窗外,白云挂在那里,如一床床雪白的被单,经过幼儿园阿姨的手洗得干干净净晒在大太阳下的被单,似乎还让人嗅到了那一股子干爽的阳光气息。我们在其中钻来钻去,像是在和谁玩一场亲切的捉迷藏。

  那人肯定不会是上帝了。因为即使是白云重重叠叠,天际仍让人一目了然——这里并没有设置什么天堂。而没有天堂,上帝会住在哪儿呢?

  我想张枣很可能早就在捉摸这些问题,否则他就不会那样写道“死亡猜你的年纪,认为你这时还年轻”(《死亡的比喻》)。他曾叹息叶芝48岁成名有点大器晚成了,却没想到死亡猜中了他的年纪,竟也是48岁。他会后悔自己对叶芝的嘀咕以及许多事情么?

  他真有可能很早就在捉摸这些问题了——他让终极审判者不住在天堂,而是离江水更近的南山,那是人间之所在。然后让梅花落下来,像信笺一样,也是落在了离泥土更近的地方。

  他其实一直是个怕孤寂、渴望熟睡的孩子。只想睡在踏实的大陆。

  想到此,我为这位从未谋面的诗人,满脸泪痕。

  吴哥的怜悯

  那个地方叫崩密列。

  去那儿,来回不过四五小时,却有天老地荒的遥遥之感。

  它在旅游地图的大小吴哥圈之外。途中,无数悄然而生死未卜的乡村,无数红莲惊艳的池塘。放了学的柬埔寨儿童穿着白衣蓝裙的校服,在黄沙飞扬的公路上自顾自地走路,唱很难听的歌,神情凝重,像一群提前衰老的小动物。隔着车窗,我突然有了抱他们一下的冲动,那个意思就叫怜悯吧。

  而依旧被丰盈的热带丛林包裹的崩密列啊,咄咄逼人。它的废墟感更空前绝后。它的神秘恐怕连上帝也回答不了:为何高棉帝国在吴哥建造了那么多浩瀚、惊天动地的绝世建筑群后,又会跑这么遥远,再建一座规模宏大的城池?

  我查了许多资料,原来,崩密列是一座皇家陵园。

  多么奢侈而惊心的死亡排场啊:它是豪华至几乎寸土寸金的大都城,并辽阔,有些无边无际了。那种仿佛只有外星人才能打制出的窗雕柱刻,花纹精致到毫厘不差的不可思议,美得让人喘不过气来。透过它们,看着葳蕤的大树与葱绿的阔叶荒草没心没肺地存在,真是惊心!

  想当年它大包大揽的富丽——巍巍东西南北四大门,不过是供尸体的出入;幽深美丽的花园、回廊,窸窸窣窣响动着的也是鬼魂的足音。地下的人是否会偶尔爬起来,从雕刻了繁花的窗柱往外看呢?那时森林还在远处,他们能见到的是花团锦簇的时光以及与这样时光毫无关系的守陵人面孔。守陵人在这里,生与死、年轻与衰老都陪伴着死亡。小悲小喜无所谓生趣。鬼魂们会怜悯么?说:这些可怜的人啊。会说吗?会的。死人自由的灵魂会怜悯生者被桎梏的身体。

  其实,这里的主宰从不是人,更不是鬼魂,而是强悍威猛的——树。你看,人曾让无比巨硕的石头像幼儿手下的积木,怎样折腾怎样有情有义,竟可以像绸丝般的柔软,舞动于天空,不可思议地飘飘欲仙。这样的建筑,的确最大限度地装饰与缓冲了人最后的虚荣与恐惧。

  但人却忘记了岁月的意思,哪怕要死亡了,有几个人真正明白岁月的真实性?

  也就是柔弱的树木与根部,自然界的雷电雨雪、抑或牛羊那样温顺的动物也可欺负一把的东西,却借助光阴的力量,滴水穿石,推倒了楼宇、门阁、园林、花廊,推倒了人的骄傲与自以为是,让一切豪华瑰丽的排场翻天覆地,尘归尘,土归土。

  这就是吴哥的怜悯么?有着大户人家的居高临下。它是一部世界版的《红楼梦》,让人看清一切虚荣的下场——住再盛大辉煌的陵园,结果,仍是地狱的杂乱无章……

  我们在杂乱无章的地狱里——许多像宫殿般的陵墓顶上爬来爬去,如同找不到来路的壁虎。我们在战战兢兢地聆听死亡的心声。每次,触到如蛇似蟒的树根,都惊心狂叫,如错握着鬼魂的手。

  我被阴森森的气息摄住了,连语言与笑都失去,甚至困惑于来此的初衷,只想尽快走出这梦魇之地。但,这里仿佛是无路可走的迷阵,无尽的乱石,无尽的陷阱甚至死途,我的下一步该踏向哪里呢?

  他钻了出来,洞穴?还是破裂的石头缝?总之,他像鬼魂一样地钻出来了,向我微笑,拳头大小的脸,鼻子像标点符号似的不经意,嘴唇凹下去,凹至双颊的深渊里,整个黑乎乎的面孔像快下雨前无比混沌的丛林……好在还有精神抖擞的眼睛像柬埔寨的国旗一样缤纷,算是整个人唯一的招展了。

  他把笑容进一步夸张。在一团模糊的脸上,笑,显出了奇怪,甚至,很骇人。但,殷勤,逼仄的殷勤。

  他将手伸向我,我连想都没想也把手递给了他,因为一切都山穷水尽似的,我无路可走。

  我只能依靠他——这个笑起来丑陋、恐怖的当地男人。我的手递给他时,真像攥住死亡了几百年的枯根,没有水分、未来与信任。而我们正爬向一个洞穴的入口,必须穿越一座被深埋于地下的长长走廊,只有孤零零的我,与一个身份不明的男人。

  穿越,漫长,无比的漫长,因为无比恐惧。这里也是无路的,乱石成堆,只能摸着石头前行。我一只手被他死死地、很敬业地攥住。另一只手,我用来凶悍地捂住自己的肩包。

  黑暗,没完没了,疯狂而傲慢,有了垂死的气息,扼住人咽喉。好不容易有隐约的光射进来,却陡然让我重温他丑陋与恐怖的笑容,那是比黑暗更叫人心惊肉跳的事情。我试着唱歌,发出的却是嘶嘶的像马受伤的哀鸣,连自己都怕了。倒是他温和的声音让我心存侥幸与感激。我发现,声音远比容貌对人的穿透力强大,它容易平等,至少伪装与整容远比容貌与思想难度大得多。丑陋的人却有和平的声音,多少是上帝的公平。更可贵的细节是,他不把自己的声音放大,那样会制造强烈的回声,吓住我的。而像给婴儿哼摇篮曲一样,用柬式英语哼着one、two、three,指导我脚步的进退。我既恐惧又享受这黑暗中的天籁之声。愿意相信,它是承诺与友情。

  阳光终于像宏大的瀑布哗啦而来,淹没我的头、身子、恐惧及绝望。我的眼睛宛如重新诞生,不带任何偏见地看着光天化日之下的断壁残垣——废墟仍有人间情义,携带着前世的亲切啊。再看他,他穿着像军装一般的草色衣服,人瘦削得如同一堆被晒枯了的木柴,抽烟的姿态完全是弱者的方式,更别说笑容了,它怎么可能吓人呢?很小心翼翼、很温存着呀,近乎献媚。

  我们坐在崩密列最大的一座帝王陵宫前聊天:他有四分之一的华人血统,当过兵,一只手掌被地雷炸掉。他举起给我看,光秃秃的手臂是比我想象更绝望的枯枝,被星星点点的阳光照耀,显出一种忧伤与孤独。它落下来时,我见到另一只手——也就是刚才很敬业攥住我的那只,即刻去安抚它,像一只鸟去为另一只鸟梳理羽毛……

  然后,他又举起光秃秃的手臂一指,朝着正午太阳聚集的方向。他激情飞扬地说:那就是古代通往中国的官道。你瞧,它多宽大。

  看得出,他很想继续当我的向导。但身处青天白日很安全的我,已不再需要他了。我用中文和英文给他讲了这个意思,他不知是没听懂或假装不懂,继续跟随我,嘴里热忱地滔滔不绝。我给他吃重庆的麻辣牛肉干,他专注地吃,被辣出极端痛苦的表情,仍吃,仍痛苦,嘴角挤出笑,说着我已听不懂的英语或中文。

  因为我再没心思听他讲话。太阳当头,看一切都像上帝一样明察秋毫。他有着真诚与狡猾,慈祥与可恶。更是可怜。以至于我反复考虑,要不要给他一二块美金,以示感谢、怜悯。或者,解决一个麻烦?

  又是一次漫长的穿越,有关心灵的。我神态与言语已有了不耐烦,他的执著快惹恼我了。给他钱,是否意味着我在一场人性的博弈中败下阵来?我像要教化柬埔寨人素质的教官,坚守着原则。可他却根本不关注我的脸色,反而笑得更体贴、更用心,步子也加快,生怕被我撂下。我们较劲、互探虚实——有几次我都很怕、很担忧他会伸出光秃秃没有手掌的手来,以悲怆的名义,向我索要一二块美金。有几次觉得他该如此干了(可恶的家伙,他在毁掉我对柬埔寨诗意的感觉以及对人性的坚信,又一次让我重温丑陋、恐怖的笑容,他懂吗?)……但我错了,他只是突然低下头,疲倦似的沉默了一小会儿。

  他跟随我走到太阳偏西之时,我仍患得患失没把钱的事想清楚。

  崩密列的大道上,坐着二三坚定的乞讨者。其中,有一瞎眼、双腿皆无的中年男人——又一个地雷受害者。他像大树被掠夺了枝叶、只剩低到尘埃中去的树桩头儿,牢牢抓住轻浮黄沙下的泥土。然而,几乎被沙土淹没得只剩下头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他仍以人的形态拉着中国二胡,一曲又一曲,旋律不悲不喜,只有悠长,把黄昏死死拽住的悠长。白色的牛犊听也不听,它焦急地在寻找白色的母亲。这些崩密列的神物,它们的生死早已注定了是一场牺牲。但此刻,山青水秀的,它们活着,就欣欣向荣地彼此爱、寻找、依靠。

  而拉二胡的人也没去关注牛的动静、人的来去、以及死亡的远近,他想看也是看不见的。只是自顾自地投入,像舞台上演出那样前俯后仰为音乐痴狂。而面容反不见悲喜,几乎像亘古的石头,不开花也不结果,唯有承受。

  那个跟随者突然向我说再见,用字正腔圆的中国普通话。他绝然地消失在黑森林中,幽灵一般地迅速,带走了拳头大小的脸,奇怪的笑容,也许还有失望或被伤害的心,甚至是尊严……

  我像弃儿般地站在没有了他的大道上,四周空旷……

  回到中国,上网查寻,才知他们就是靠帮助人走过乱石阵、走过黑暗讨生活的。我要了他的劳动,却不作回报,还以轻蔑、猜疑、包括嘲笑去对待一个劳动者的正当欲望。

  人骨子里都有兴致勃勃扮演猫那样猎手的欲望,只是猎住的对象,始料不及。

  我多不幸,因为区区一二块美金,欠了柬埔寨一个永不得翻身的债。

  母亲,那个世界上最深不可测的女人

  我过去一直是拒绝担当母亲角色的,尽管我热爱孩子,当紧紧抱着一个孩子时,我会下意识用牙齿咬住下嘴唇,咬出一排浅紫的牙痕,一种不可思议的疼痛。那却是踏实,怀抱充盈的幸福,如同所有的果树承载数不清的果实时,迎着风,会发出亦哭亦笑的声响。

  我像果树一样,喜欢承载和拥抱的感觉。但,竟然又害怕并羞于母亲的角色——

  和先生结婚的那天晚上,厨房门口有着初秋缠绵雨水制造出的纵横水沟。婆婆问六岁的儿子:叫妈妈还是叫阿姨?我的脸在暗夜里发烫。头一别,看见了天井中乱其八糟的花草,心里莫名有了委屈和慌张。我说,就叫阿姨吧。儿子迅速地低下头,用粉嘟嘟的小嘴咬下大拇指的指甲,那粉色也在暗夜里慌张地一闪。从此,他叫了我二十年的阿姨,虽然背着我也常常与人“我妈妈长我妈妈短”地谈论着我。

  我总在想:我的问题出在了哪里?

  有人说,父亲是女儿前世的情人,难道母亲便是女儿前世的仇人?看张爱玲的小说《小团圆》,看到她几乎穷尽一生来与母亲较劲,甚至碰及母亲的手,也会让她有滔滔的厌恶。那真是人生始料不及的寒凉啊,女儿不也是母亲十月怀胎身上掉下来的肉吗?

  曾经,也觉得母亲像一堵意志悍然的高墙耸立在我人生之中。她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母亲,她是深不可测、结实坚挺的母亲。她更像一个概念,上天对我的诱惑,我一伸出双臂扑过去,想撒一把娇,却原来,一团幻影而已。

  我觉得母亲不爱我,只爱弟弟。这种想法似乎与生俱来,成为我生命的黑洞。但母亲又是我不可争议的偶像,并且,不得不感激她把许多优秀的基因像涓涓暗河一样输送至我的山峦。从某种意义上讲,她基本主宰了我的命运走向,如同常言道:先定死,后定生。

  我母亲,南北人合力而成。外婆家算是京城贵族,外公又称得上扬州才子。但抗战时的山河破碎,让她们一家八九口人辗转千里,逃到重庆,以下江人耿耿于怀的诸多无奈来适应巴渝生活的凄风苦雨。这以后,母亲的家人总是东西零落。她的母亲、也就是我外婆,总是在离她很遥远的地方。十二三岁还是小姑娘的母亲背着铺盖卷翻越歌乐山,从重庆步行到北碚求学时,心就狠了又狠,小女儿的柔肠被峥嵘岁月一刀剪去。

  所以,我长很大了,好像从来记不得母亲曾以什么阿狗阿猫的昵称呼唤过我;更记不得她拥我入怀的感觉。只记得她对我的严格,严格到像刀锋般的寒光闪闪——七八岁,偶尔也会说一两句脏话,母亲的耳光呼一声煽来。她还会说:女娃子家家,为何不自觉不自爱?其实,这是我从身为图书馆馆长的母亲那里听到的最严厉的指责了。放在另外的孩子那里,也许算不得骂。而每次的我却有悲痛欲绝的嚎哭,一种卑微和自我诋毁的嚎哭。因为我太想优秀和强大了,如同母亲一般,铜墙铁壁,战无不胜。

  我经常不可思议于母亲矮小的身子中为何能蕴藏着如此强大而丰盈的意志力。

  我和弟弟都在读大学时,她以四十多岁的高龄考上武汉大学的图书函授专业。每周日清晨五点起床,两  小时颠簸于危险崎岖的山区公路,从北碚到重庆主城。八点,她无比准时而幸福地坐在了函授班的教室里,听课,用漂亮的钢笔字记下几十本笔记,考试总是全班笫一。有一次,她腿摔断了,老师携着考卷从重庆主城到我家为她一人监考,与其他人时间同期。她坐在床上,穿着灰蓝对襟的素色棉袄,脖子上系着莹白的纱巾,表情庄严得像迎接战斗的女战士。那一上午,重庆下了1982年最大的一场雾。你甚至觉得那密不透气般的雾就像没完没了的阴谋。我从门口去望母亲,觉得她像坐在雾的核心地带,或是没完没了的阴谋中,既庄严又滑稽。

  我常以自己擅长的变通去嘲笑母亲的认真与执著。不过也有一次,她的执著让我泪流满面——

  大学毕业当了中学老师的我,考上了电视台编剧,需要找教育部门的某领导批示放人。去人家家里送礼说人情,一趟趟遭遇冷脸,我受不了,悲痛欲绝地嚎哭,把当时还很稀奇的一兜红富士水晶苹果狠命地倒在马路边,一片艳红,引来路人的一片骇然。

  母亲那时还很胖。她很费力地蹲下身,一个个把苹果捡起来,用手帕擦拭得更艳红。40度高温的酷夏,马路边,母亲着急的动作让她大汗淋漓。或许蹲下的动作过于迅猛,她裙子的一角竟被撕裂了一条口。

  捡完苹果,她回身,把我的头抱在怀中,下巴在我头上激烈的摩擦,声音发抖而失真。她说:小娅,别这样,妈妈怕。你有个什么,妈妈怎么活?

  平生,我第一次见到妈妈这样失态、脆弱和柔情。但那只是很短的时间。之后,母亲把我留在了马路边,她提着苹果坚定地又向着某领导住家的高楼爬去。我在下边也能听到母亲的脚步声在一层又一层的楼道里响起,坚不可摧。我想,我与著名的朱自清享有同等的幸福了——他父亲的背影会支持他的生与死,而母亲此时此刻的脚步也将让我与人生的几多冷暖达成谅解。

  十年前,我出钱送父母去泰国旅游。第一天下午三点送他们出境。父亲笑吟吟的,大步流星地往前走,笑容中有着诗人般的潇洒与神秘,兴冲冲地像去赶赴一场盛大的派对。我兜里揣着父亲刚给我买的感冒药,目送他们消失时竟有一些忐忑。翌日上午九时,旅行社突然通知我,父亲已在一小时前病逝。

  我带着天崩地裂的一颗心去泰国奔丧,在机场见到仅仅两天不见的母亲。她失去了一切的坚不可摧,像被战机轰炸后片瓦不存的城池——我的母亲成了世上最万劫不复的废墟,我最可怜最可怜的孤儿。她摇着我的手,声音如幼儿一般:小娅,你爸爸死得好冤。她像无助的幼儿,一遍遍对我说。

  父亲的确死得好冤。他只是得了一个很简单的肠胃急病,被不负责的旅行社送到不负责的小医院,误诊,打错药,挣扎了十多个小时,命丧异国他乡。

  母亲一直说她是眼睁睁见着父亲死去的。十年来,她每说一次,我都会抱住母亲的肩头,用牙齿咬住自己的下嘴唇,咬出万劫不复的疼痛来。我知道,从此以后,我必须担当母亲的母亲,爱她,保护她,像搀扶一个蹒跚学步的女儿,相依为命,海枯石烂。

  而我也幸福地迎接了儿子授予的“妈妈”称呼,在他的婚礼上。这个三岁时就被命运剥夺了叫一个女人为妈妈的男孩,二十多年来他一直在偷偷温习这一称呼的所有内涵和外延的美好意义。他一直在准备、在找机会、在鼓勇气。有时候差一点就破口而出:那是我们一家在广西北海闯海时,为了让他读上北海唯一的重点学校,我厚着脸皮,巧舌如簧地缠着某校长“做工作”。我的模样肯定致命地可笑和丑陋,因为儿子站在不远处偷偷发笑。但笑着笑着,他突然迅猛地低下头,啃起指甲。十几年后,他郑重地告诉我,当时,他很想大吼一声。真的。他想这样地吼一声:妈妈,我不读那所学校行不行?

  (责任编辑:高彩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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