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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老友从南方来北京开会,照例要和朋友喝一顿。席间我习惯性的问候一声:哥们儿最近生活的怎么样?朋友说:现在生意不好做,穷的都要卖看家狗了。
一句“要卖看家狗”,把我拉回到童年的记忆。童年时我也曾养过一只狗,是那种地地道道的农村土狗,长着一身叫不出颜色的杂毛,消瘦的身体,总是在风中打晃,仿佛坚持不到看明天的阳光。
我那时因为吃不饱,造成营养不良,身体长得又瘦又矮,经常被同龄的小朋友们欺负。所以,我很少出门和别的小朋友玩耍,家中的土狗就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我有好吃的就和它一起分享,遇到不开心,就对它诉说。也许你会问我,你和狗讲话交朋友,它能听得懂吗?反正我到现在为止也坚定地认为它听懂了。因为每次在我和它讲话时,它都不急不缓地摇着尾巴。
有一年冬天很冷,家中没钱买煤。三姑夫知道这个情况后,就给送来了满满一大汽车的煤块。在家中听见汽车按喇叭的声音,跑出门外一看,妈妈喜出望外,赶紧拉开汽车门,把三姑父请了下来。之后,父亲和三姑父一起把煤块卸了下来。妈妈问三姑父喜欢吃啥,三姑父老到我养的那条瘦弱的土狗就说:吃它吧!我最喜欢吃狗肉了。
妈妈到外面请来一位会杀狗的乡亲。一根麻绳,轻松的就套住了狗的脖子,绳头穿过院里的杏树杈,就把狗的身体拉了起来。妈妈拿来一个装满水的酒瓶,递给乡亲,乡亲把酒瓶嘴对着狗嘴就灌了下去,狗一声没吭就死了……
全家人陪着三姑夫高高兴兴地吃了一顿香香的狗肉。只有我没吃,因为此时的我,正蹲在窗台下,低声痛哭。
时至今日,一想起那只土狗,我还能体会到那个冬天的寒冷。冷到心里,冷到骨骼,冷得血液都要凝固的感觉。我稚嫩的心第一次品尝到失去朋友的滋味。
现在,到公园散步的时候,能看到威武雄壮的金毛、拉布拉多,活泼可爱的泰迪、比熊犬。一个个自由自在的在林间奔跑,欢乐的在草坪上嬉闹,有的还穿着漂亮的衣裳。偶尔从兜里掏出一把做成骨头形状的饼干,张妈叫女儿,李叔唤儿子。请别误会,他们都是在叫自己的狗宝宝。
我知道很多人喜欢狗,大概因为狗的本性吧——对主人的忠诚。无论主人是好是坏、富裕或贫穷、健康还是疾病,都对主人不离不弃,直到死亡。
一个具有忠诚品格的人,到哪里都受欢迎。汉荀悦在《汉纪·文帝纪下》中说:“周勃质朴忠诚,高祖以为安刘氏者必勃也”。可见具有忠诚品质的人,从古至今都能得到赏识。
时光荏苒,日月如梭,现在狗和我的生活都变了模样。
——选自中国西部散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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