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3384778080 |
志成以坦诚的心态,冷静的观察,缜密的思考,深沉的文笔,诗一样的语言,给就了令人震撼不已的妙文《殉祭的童婴》。
作者以剥笋的手法,层层展示,描述了一个来到人世不到二十四小时,没吃过奶、没沾过水、没挂过丝、没披过线,没有好爱的童婴,竟在光天化日之下在围观的人群“缄默不语,表情如腾起的轻烟一样迷朦”中,被干柴烈火化为一缕带着焦糊味的青烟。如果说,这是天字第一号的人间悲剧,那么,这是人性泯灭的悲剧,是愚昧的悲剧,是特定地区民族的悲剧!正是愚昧的蒙汗药,麻木了人们的神经,才使得他们善恶不分,是非不辨,该爱的不敢爱,该恨的不敢恨,糊里糊涂的充当了滔天罪恶者的帮凶。这种令人欲哭无泪的创痛,真是惊心动魄的残害啊!
这种悲剧如果是发生在世界的混沌之初、茹毛饮血之时,或者是一伙强盗莽汉所为,亡命之徒的恶行,人们会觉得虽创惊悸,但又不会十分意外,这大约和看日寇在中国屠杀童稚、强暴妇女一样,痛归痛,恨归恨,但已经习惯了。然而事情却偏偏发生在当代的中国,发生在我的父老乡亲之中,这就只能是叫人颤颤忄栗忄栗,汗不敢出的悲剧了。
传承了几千年文明的礼仪之邦,为什么会发生如此刻毒的恶性事件呢?文章开头有一节民歌式的文字,准确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挽起黄蒿带起沙,
狐仙狐仙你走吧。
留下一枝无根花,
七零零呀,八拉拉呀。
天长长大日怎办呀。
又听见一片焦苦的声音。
天长长大日怎办呀,
狐仙狐仙你走吧。
这是一节妙文。是这篇文章的总纲。其作用有点象《红楼梦》里的《护身符》定下了文章的基调,揭示了人物的必然命运。既然童婴是“狐仙”造就的“无根花”,而不是有名有姓、有血有肉人的后代,在愚昧者看来,“不烧死会给村里带来灾难的。”因而第一句说的“挽起黄蒿带起沙,狐仙狐仙你走吧。”就是要烧死童婴送走狐仙,求得村子安宁。
这种愚昧思想的根源,就是文化遗产中的糟粕部分。以往的文艺作品中塑造的这类人的典型形象,也是屡见不鲜的:鲁迅在《祝福》中写的祥林嫂!赵树理在《小二黑结婚》中写的三仙姑,都是同一类人物。在《殉祭的童婴》中,人们因弄不清狐狸变白的原因,而冠之以“狐仙”的光环,进而以此为禁忌,规范人们的行为准则,这就埋下了残害生命的祸根,就要“挽起黄蒿带起沙,”即借喻处死童婴的必然结果。她是二旦叔外出三年后生的。几个月来,在二旦婶家里,白日里偶见狐影窜窜,夜里时闻狐声飘荡,人们认定男人不在出生的这个孩子,无疑是“狐种”!白狐已修炼成仙,这样的“狐种”长大后,村子里能有安宁吗?为了村民,答案只有一个:烧死童婴!有了愚昧的思想作指导,荒唐的事情,就层层加码,谁敢反对烧死童婴,谁就是被“狐仙”迷住了,对这样的人,就要以群众的力量,行政的权威坚决制裁。放羊光棍三彪子就是这样的典型。就这样,烧死童婴的惨剧,在人们惊恐万状中拉开了帷幕。
行文至此,作者以纤手剥葱,层层深入的手法,展示了烧死童婴的全过程。首先触目惊心地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浆水干渍裹身的赤体婴儿,躺在柳上,右腿肚已被柳枝划破,有淡血浸出,染出了一片狰狞的仙人掌在干柳上开放,上身两侧,也被柳枝划出了数十道血痕,血粒子如被赶出家门的孩子滴的。”饥饿已把她锋利的啼哭声锈蚀成参层不齐的音符……在孩子的周围,人们围成了一圈,象古战场上排兵布阵似的……这就是童婴到人世的社会环境。人心的刻毒凶冷,使他命悬一线,令人惊惧得肝胆欲裂!围观者的麻木,让人品味到什么叫人性泯灭。
戏还在往下演。作者在大火再次燃起之后,连续四次,以精雕细刻的细节记录了童婴令人震颤的毁灭全程。火苗再次从神倌的手中亮起时,是简洁的四个字:“火陷……弥盖。骇人的红打开了一个悲壮的舞台;”这是死神紧扼童婴的咽喉,向着死亡的不归路上飞奔的第一步。如果说,我们为舞台上被毁灭的生命痛心疾首,欲哭无泪,那么,更清晰地看到愚昧导致的恶果,不需要别人来毁灭,而是自己刻意毁灭自己!这是一种怎样的惨烈和悲哀!鲁迅先生面对麻木的国民,曾怀着无比的悲情说:“沉默啊,沉默啊!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死亡。”直面火烧童婴者的沉默,不知何时才是一个头!该生的不能生,该爱的不能爱,该救的不能救,作者怀着冲天的大悲、大痛、大爱,用一枝惊天动地的笔,刻画了童婴被毁的肖像,烈突升腾、壮如环堵,婴儿青草样娇嫩的面孔被巨大的火蛇的扭曲,宛若呈现的沟壑,咀巴微微张开,形成一个看不见的深洞。一阵接一阵的哀嚎,若记忆里狼的叫声。然而更令人惊惧的是:“就在此时,童婴的眼睛奇迹般地张开,目光没有任何既定目标地对着无边的天。”这是生命的伟大、生命力的顽强,是对生命的礼赞!也是让人刻骨铭心的创痛。随着火陷的燃烧,生命的毁灭在即“婴儿的目光散乱无神,眼睛的瞳孔在向上飘着。”这就是童婴来到人间后,被冠以“狐种”的怪名而走的一条短暂的人生路。随着悲剧的落幕,留下的是“一般焦糊味儿在空气里泛涌。”然而最终揭穿“狐仙”荒诞之说的却是一个中学生。这轻松的一笔,在我们面前开阔了一片光亮的天地。
志成的文章确是很有其高明处的:往往把散文的手法、小说的情节、诗歌的意境融合在一起,以富有冲击力的传神词语表现出来,给就一篇篇令人爱不释手的精品,带给人们心灵的净化与美的享受。在《殉祭的童婴》中,更是独具匠心,精心布局,不仅文内的妙文令人错愕不已,而由阅读的空间组合成的文外文,更能给人以强烈的冲击和深沉的思考。且试从三个方面略作探讨:
1、作者以生活的琐事,现实的例证,无需争辩地突出了母爱的温暖幸福纯洁伟大,是生命中不可忽缺的无形元素。文章第一句提到的“我”,作者没有说当时有多大。但“我”的美梦是被“太阳的金液从窗棂上流入”惊醒的。睁开眼皮的第一个本能的反映就是急切地呼喊:“妈,妈。”暂时得不到母亲的音讯,“像一只迷途的羊羔嗷嗷叫,无助的目光和焦急散落在院子里的地头,在牛尾巴一样的小路上”是母爱的光照温暖着“我”的分分秒秒,哪怕是短暂的看不见母亲,就是失去了爱的光照,失去了母爱的温暖。母爱是不可稍离或缺的,母爱就是“我”的一切。相比之下,童婴之所以遭到令人痛彻难消的厄运。其最基本的一条原因是她的母亲让“血迷死了”!孤苦零丁地留下她这枝“七零零呀八拉拉”的“无根花”,才遭此烈火烧杀的厄运。如果她能得到母爱的光照,不是和“我”一样温暖幸福吗?作者这种自然的对比,让我们感受到母爱的纯洁伟大,进而感受到爱心在人类生活中的纯洁与伟大。
2、其实,童婴当然不是以神为代表的愚昧者说的“狐种”,而是牧羊光棍三彪子和二旦婶生的孩子。这点,三彪子在火烧童婴时对着众多乡亲的面和童婴被化作焦糊的一缕青烟。他疯了后,却说得清清楚楚的。由此看来,三彪子和神倌在火烧童婴现场的激烈对抗,是正义和邪恶的较量,是人性的善良和人性泯灭的较量,是父爱的点睛之笔。就在神倌掏出火柴,要啪地点燃浇了煤油柳枝的刹那,牧羊光棍“突然扑出,推倒神倌,将厚实的大手同时伸进腾起的火苗,一把抓住柳枝扔出去,抛出的柳枝象断线的佛珠,四散崩落……”这里依次出现的几个动词:扑、推、伸、抓、扔。这是正义与邪恶的白刃格斗,而老实巴脚的羊倌,在特定的场合,通过以上的动词,把人性善良的一面,父爱的果敢无畏。势不可挡的一面,表现得酣畅淋漓,大有彻底捣毁罪恶屠场的气概和威猛,在乌云密布的凝重间犹若闪出一丝温暖的亮光,连“我”的父亲看了童婴的毁灭后:“一滴浑浊的泪珠,从父亲干涩的眼眶里流出了鲜嫩欲滴的青草,在春天里疯狂……”这是人性善良者的自然流露,是惨烈的痛彻撕裂着父爱的善心。假若这个童婴是父亲的孩子,他定然会和三彪子一样:威猛激烈地抗争,或者是更彻底、更持久、更有效。至于这场斗争中的神倌,如果冲突起来,比武量力,单打独斗,绝不是三彪子的对手,他不是被羊倌一把就推倒在地,只能是把无奈的目光拉成了钉子吗?
3、然而童婴最终还是被神倌亲手点燃的烈火化为迷蒙的轻烟。这里有点深刻的教训是必须指出的:其一是普通群众的迷信愚昧,相信神倌的“这是狐种,不烧会给村子里带来灾难的”蛊惑煽动,进而糊里糊涂地到了神倌的一边,使人性美好善良的三彪子在这件事上,无论怎样地抗争、求情、下跪好说,却象刮风一样的平淡,群众还是站到了神倌一边,三彪子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这是悲剧得以发生的原因之一;其二是在场的最高行政长官“村长”在关键时刻亲做决断,嘴里崩出了雷鸣电闪的两个字“烧吧。”随即麻木地挥了挥手。“人群中走出几个后生,死命地挽住牧羊光棍,并掰开他的手,夺下婴儿撂在干柳上……”这就是政权的威力,这就是群众对群众的专政,这就是通向罪恶深渊的通行证,这就是愚昧与政权联姻酿成的千古惨剧!
志成的文章在语言上也很有特色的;传神的词语,独到的组词。新颖的比喻、逼真的肖象。诗的意境,冲击力旺盛的情感……这些就不一一赘述了。
Copyright © 2015 西部散文学会 Power by www.cnxbsww.com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