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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话追求美学上的晴朗,好人与坏人分居于两个国度,他们之间的交集地带,似乎只是一座供人弃恶从善时通过的吊桥。童话不尊重现实法则,它的想象之花一路开得狂野,让我想起那句喜欢的话:“我们拥有艺术,因此我们不把真理当基础。”多年来,我尤为迷恋童话中的器物,魔力的碗、银灰色的万能咒语、会说话的苹果树……它们神秘之美,在于永远不会被人目睹。《宝葫芦的秘密》是我看过无数遍的电影,没牢记其中的教育意义,但是惦念着那件消失的宝物。宝葫芦,圆润曲线有若母亲的腰腹和乳房——只要有所要求,它给予一切,就像婴儿在母乳灌溉的世界得到万能的应允。
童话中的魔法道具,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类,力量不能随时随地显现,有幸掌握咒语、密码或符记者,才能令它焕发奇彩;缺乏辨查力的人往往认不出它是宝物,甚至当作废物弃置。还有一类宝物,无需任何附加条件,它不对年龄、性别、身份和立场存有任何挑剔,一个傻孩子也可以轻易将它运用;正因为后者的公开性,才使它的珍贵程度和受劫掠的危险程度更重。一双恶魔和天使穿上都同样舒适的鞋,所有的脚都希望践踏,必然遭受的恶运是它本身的纯洁所决定的——如同钱本身的纯洁、情欲本身的纯洁一样。
假设只能拣选一件宝物,我才不要什么会下金蛋的鹅或无所不知的镜子,童年时最令自己渴慕的,是一双七里靴。它真正能为我所用的,得到之后依然身无长物,不成为额外的精神负担,我把它套在脚上,追得上雨后的彩虹拱桥。作为乖顺得近于闭塞的孩子,这大约体现了内心无声息的反抗吧。
记得有一年,和家人去海边度假。白天受了冷落和委屈,觉得父母不爱我,我决定偷偷出走,以伤害自己的方式完成对他们的报复——我忘了,只有他们爱我的前提下,这种报复才是有效的。晚上蹑手蹑脚地爬起来,世界黑得吓人,那种无边的威严使我不得不放弃计划。听到潮声,我趴在窗边,向外张望。夜色中的大海,有着巨兽幽暗而褶皱的皮,礁岩仿佛是它换气的鼻孔。我深怀恐惧,唯一的安慰在海平线那端,月亮天使有张镀金的脸。那个晚上,我默默祈祷一双七里靴,送我到任意的彼岸。
是的,为我向往的总在彼岸,可我难以跨越眼前的危险。七里靴,七里靴,刀山火海一越而过。斗火龙、战水怪的勇士,总是不能缺一双七里靴借以逃生。如果套上七里靴,我就可以从容跨越重重障碍,跨越挫折和险境,甚至跨越令人不耐烦的成长和生死……然后,让叶芝的诗在墓碑上将我安慰:“现在我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
像多数敏感早慧的孩子一样,在似乎最明媚的时光里,我对死抱有的好感远大于生。对七里靴的渴望,相当于成长上的拔苗助长,我借此躲避或巨或微的创痛。童话里,中途打开篮子里的礼物会变成蛇蝎,只有坚持到终点才能获得闪耀的珠宝。我曾想,如果有了一双七里靴,人转瞬就到达终点.不必与走进的好奇心交战,最后作为失败者被惩罚。七里靴把万重山水变成地图旅行,其实是一种急功近利的交通工具和行动道具。说到底,七里靴是没有耐心的产物。
往大里说,只有最伟大的行者,“时间”穿着七里靴,它的脚步轻易从恐龙迈过太空人;往小里说,只有最卑贱者穿上了七里靴:它就是在杂草和土壤里轻易可以找到的虎甲虫。世界上跑得最快的动物并非猎豹,恰恰是这种不起眼的小昆虫,假设它有人的形体,可以瞬间跑得百米。速度快到什么程度呢?它本来非常好的视力根本无法在疾速中看清物体,奔跑过程中必须不时停下来观察,然后重新跑,然后再停下来,它的速度快到没有判断。我曾坐在高空咫尺天涯,想象飞机就是一双工业七里靴——峰峦、河流和穿插其间的小小村落,但我永远看不见一张真正的脸和上面的表情,即使拥有俯瞰众生天堂般的视角,我看云卷云舒,依然是形而上中必然的单调。
随着年长,我对七里靴的速成神话,抱有了怀疑。“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类的至理名言,它除了是恭维之辞,还是典型的偷懒技巧,希望以一席话的速效省却十年书的苦功,这一席话就是语言上的七里靴。如果对倾听者有所点醒,只应是十年书之后的一席话,面对空空白白的痴脑,当头棒喝也没用。一个转瞬生死的人被称为夭折,他无权谈论或盛或衰的沿途风景。一个由激越转而宁静的爱,我更倾向于理解为移情。我越来越崇尚慢的技艺。慢是比常规动作更优雅的一种节奏,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会使平凡场景凸现诗意。慢是对时间的漠视,所谓永远,就是慢到极处。七里靴还是我梦寐以求的宝吗?或许像蚯蚓一样缓慢地把土吃进去,才能开辟一条真正为自己所消化的路。
或许我这样的探讨,有偷换概念之嫌,因为童话人物穿上七里靴的目的,主要为了逃亡。相对这种目的,速度是第一要义,走马同时想观花,当然是奢侈得危险的妄念。但当年阅读里保留的怀疑一直沿续,为什么扔下梳子变成森林,为什么扔下镜子变成河流,却总是阻挡不了追随而至的魔鬼?既然我们已经穿上了窃取来的七里靴,为什么魔鬼转眼就能离我们如此之近?魔鬼光脚不穿鞋,他凭什么跑得那么快又不流血?七里靴让我隐约怀疑法器的失效,不幸的主人公仿佛是在梦里无望地逃生,精疲力尽地刚刚赶到一个安全地点,不容喘息,追杀的人又来了。
七里靴的原来主人是魔鬼。如果魔鬼能一步千里,他不会视七里靴为宝物,那是一个如影随形的本领,他自身的内容,不需一个外在于他的物。如同孙悟空不会把一个能把自己送上天际的东西当宝物,因为他一个跟斗就抵达了。如果穿上七里靴逃走时还是被光脚的魔鬼一再追上,那只能说明这是一个失效的宝物,实际功用远非传说中那么神乎其神。如果这是一个失效的宝物,那魔鬼根本不会珍藏,更别提跋山涉水地去追讨。那么为什么,我们已经穿上七里靴,却如此轻易地一再地被魔鬼紧跟呢?
我后来才领悟,童话中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恰恰埋藏更深的隐喻。在漫长的灵魂自我建设中,当我一次次试图摆脱内心的种种邪念,朝着更美好和澄明的方向行进……每每过程却如此困难,结果却如此失败,我仿佛能感到魔鬼的体重和窃笑。猜对了,穿着七里靴跑得再快、跑到天涯也没用,因为我们身上一直背负着魔鬼,他一伸手,就轻易拍上我们的肩。
选自《新叶》2011年4期
原刊责编 高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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